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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研究丨问题1-3-12(能够得到补偿的存货预计售价的确定、合并报表层面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考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MY聊审计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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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12(能够得到补偿的存货预计售价的确定、合并报表层面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考虑)

问题:

如下文背景资料所述,C公司根据B公司要求生产检测仪器,销售给第三方价格低于成本时B公司给予补偿在此情况下C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是否需要考虑预计收到补偿的金额?

背景:

A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是销售生物试剂的公司,另一非全资子公司C公司是生产与B公司生物试剂相配套的检测仪器的公司

目前市场能接受的C公司类似检测仪器的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左右,但该价格的检测仪器功能比C公司仪器的少,C公司仪器的有些功能目前尚未使用但未来预计会用到,为了战略发展的需要,B公司要求C公司按照其所制定的规格和质量标准生产设备。但C公司以25万元的价格销售是亏损的,会影响小股东的利益,C公司的目标价格是50万元。为了配合B公司的试剂销售,B公司与C公司约定:C公司按照每台25万的价格销售检测仪器,采购方同时可能会采购B公司的试剂,并且会使B公司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因为设备的有些功能只适合B公司的试剂),B公司按照每台25万再给C公司补差价

解答:

本案例中,因为BC两家公司是关联方,故首先应关注对外售价和B公司的补偿金额之和作为C公司的仪器售价是否公允(即使得C公司能够获得合理的仪器销售毛利,既不亏本也不利润畸高;同时B公司的试剂销售毛利扣除就仪器销售给C公司的补偿后,仍为正数)。在确保补偿条款公允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确定C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每销售1台补偿25万元的协议的范围和期限是否能够覆盖C公司期末时点的所有检测仪器产品库存,即:(1)期末所有库存的检测仪器只要出售,即可获得B公司的补偿;(2)期末库存在合理期限内能够对外出售,不会出现滞销积压情况。如果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则在C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估计存货售价时应考虑B公司的补偿金额。如果不能全部满足,则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库存部分的预计售价应包括B公司的补偿,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部分库存按照正常市场售价预计。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存货》第十八条规定: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两者共同母公司——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虽然B公司向C公司支付仪器销售补偿款的内部交易已被抵销,但由于仪器和试剂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两者的销售互相依存,面向的客户相同,需配合使用,共同构成一个整体业务模式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对B公司的试剂产品和C公司的仪器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时,应考虑两者协同效应的影响,即C公司的仪器对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差额能否从B公司的试剂销售毛利中获得补偿,不能简单地仅仅依据仪器本身的售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对期末库存仪器计提跌价准备。




扩展及学习笔记:

1.站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B公司和C公司的内部交易已经抵消,但是,由于仪器和试剂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两者的销售互相依存,面向的客户相同,需配合使用,共同构成一个整体业务模式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对B公司的试剂产品和C公司的仪器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时,应考虑两者协同效应的影响。

2.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要重点关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这是前提。在确保补偿条款公允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确定补偿的范围问题,全部补偿还是部分补偿对售价的考虑是存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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